环境突发事件发生如何应急监测?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回应

时间:2020-07-23   访问量:698

中新网5月29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博消息,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刘廷良29日介绍,环境突发事件发生后,对于特征污染物,因为要需要用大型的仪器在实验室进行排查,从采样到回实验室路途,加上大型仪器需要时间比较长,发布往往比较滞后。


在29日举行的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上,有记者问到“一些环境突发事件发生后,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如何开展”等问题。刘廷良以江苏响水爆炸事故为例,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刘廷良介绍称,响水爆炸发生之后,根据事故的级别生态环境部及时启动了应急预案,第二天凌晨四点钟,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根据现场情况连夜安排点位部署,包括监测频次,每次应急监测都跟打仗一样,时间紧、任务急、要求高。到现场,按照职责分工,指导环境监测部门加强协调组织,从全国调动力量做好支援准备工作,同时先将省内的监测力量调动起来,再补充一些第三方检测机构做一些辅助监测,通过协调,使工作有序开展。


刘廷良提到,每次应急监测工作,头三天监测人员很少睡觉,第一是摸清污染物种类,要查阅各种资料、标准标准,筛选出可能的特征污染物信息,最后再结合现场排查和监测情况确定特征污染物,因此时间上会有一些滞后。


突发事件最初公布的数据为何常常是六项常规监测指标?对此,刘廷良表示,一是因为我们国家近年来在环境空气的自动监测能力方面有跨越式的发展,已经实现跨越式能力提升,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如果发生空气污染,爆炸燃烧,只要有燃烧的话PM2.5会有反映,有机物燃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也会升高,响水事故早期,氮氧化物、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就有超标现象,这是一个基本参数,因此可以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布实时数据。


刘廷良指出,对于特征污染物,因为要需要用大型的仪器在实验室进行排查,从采样到回实验室路途,加上大型仪器需要时间比较长,发布往往比较滞后。当然,有一些特征污染物缺乏现场的便捷快速监测方法,也造成特征污染物比常规的六项指标信息发布滞后。


关于下一步改进应急监测,生态环境部也非常重视,去年已经发布了文件,要求地方提升环境应急监测能力。


文件要求,一是定期开展演练、演习,不演练不演习的话,真正来污染事故的话现场比较乱,肯定会数据无法及时提供。二是要求大型化工园区安装监测预警系统,一旦发生泄露或者污染事故及时报警,有针对性及时的处理,处置,或者是做好公众的撤离。三是进一步完善特征污染物的环境质量评价方法,借鉴国外的环境质量标准,制定了符合我国实际环境质量标准,这样的话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评价有法可依,有标准可依据。四是加快推进现场的监测方法出台,我们今年已经开始启动了现场监测方法标准体系的建设工作,经过验证,方法成熟可靠的,尽快转化成标准,为现场监测提供支持。